花蓮縣政府爭取農業部公告秀林鄉四季豆、胡瓜、苦瓜、絲瓜、辣椒、紅藜為114年樺加沙颱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地區 受理至11月3日止
發佈日期: 2025-10-18
發佈單位: 花蓮縣農業處
受颱風「樺加沙」豪雨影響,秀林鄉四季豆、胡瓜、苦瓜、絲瓜、辣椒、紅藜有葉面破損、枯黃、落果等災情,為協助受災農民減少損失、儘早恢復耕作,縣長徐榛蔚指示農業處於10月8日會同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東區分署進行現地勘查,並向農業部積極爭取現金救助。經審核後,農業部於10月17日公告秀林鄉四季豆、胡瓜、苦瓜、絲瓜、辣椒、紅藜為114年樺加沙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縣長徐榛蔚表示,受災農友可自10月18日起至11月3日止(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至所在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之受災證明,請農友把握期限,以免影響權益。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現金救助額度紅藜每公頃2萬8,000元;四季豆、胡瓜、絲瓜、辣椒每公頃4萬7,000元;苦瓜每公頃5萬6,000元。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應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救助對象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
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項目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短期作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縣長徐榛蔚提醒,本次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11月3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農友如有發現農作受天然災害影響,請及時向當地公所通報,並可多運用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記錄受災情形,以利公所確認受災情形;另基層公所對於受災田區,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以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與維護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