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強化再利用稽查 守護潔淨家園
發佈日期: 2025-10-17
發佈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原始連接: 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5&s=196086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為強化再利用機構的管理與管制,今(114)年1月起針對本縣列管之39家再利用機構,強化稽巡查及管理機制共89件次,就強化廢棄物流向管控、健全再利用產品管理機制、嚴格落實允收標準、確保設施設備運作效能及完善廠區規劃配置管理等五大面向進行全面稽查。攜手鄉親共同防堵非法棄置行為,守護花蓮潔淨家園。
縣長徐榛蔚表示,環境部即將推動《廢棄物清理法》修法,花蓮縣將積極配合中央政策,持續透過監督與勾稽查核進行再利用機構之管理,強化對再利用機構的管理義務與合規要求。經查核後,本縣符合稽查標準業者計有34家,尚有部分錯誤樣態之機構有5家,對於不合規之業者,本局除依法裁罰外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未來將針對上述業者之改善狀況提高稽(巡)查之次數同時協助業者針對缺失改善輔導,以符合法令規範,提供本縣鄉親安全健康的居住環境,進一步實踐永續花蓮的城市願景。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提醒從事廢棄物再利用處理業務之單位,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加強再利用之管理,若任意棄置廢棄物在農地或環境敏感區,未來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最高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併科新台幣2千萬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此外,縣府將持續透過制度化稽查、輔導機制,強化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之法遵管理,共同守護花蓮潔淨家園、邁向永續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