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公告:家照據點轉介流程修正 為避免轉介人員誤解符合初篩指標即轉介家照據點,旨揭流程原「倘被照顧者為長照個案,且家庭照顧者符合初篩指標轉介標準,可逕轉介家照據點」,修改為「倘被照顧者為長照個案,且家庭照顧者符合轉介之初篩指標,請敘明轉介評估事由及服務需求,再轉介家照據點」。 發佈日期:2025-10-16 發佈單位:鳳山區 相關檔案: 114年高雄市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據點一覽表 長照高負荷家庭照顧者轉介及服務流程 家照懶人包-1140206 高雄市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轉介照會表 odt檔案下載 pdf檔案下載 docx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