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11410反詐騙:少年涉詐的民、刑事責任 發佈日期: 2025-10-16 16:18:49 發佈單位: 臺中市 14歲以上未滿18歲少年,若參與犯罪集團,獲取不法利益達1億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將移送地檢署,並面臨5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據「民法」第187條,少年需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你涉詐,父母一起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