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徵求文教行政職系辦事員1名
職缺資訊
- 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 職 稱:辦事員
- 職 系:文教行政
- 名 額:正取1名;候補1名
-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
- 工作項目:
- 辦理文化資產等相關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 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 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止。
備 註: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 切結書(如附件或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2. 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3. 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word檔寄送至lin630824@mail.hccc.gov.tw)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之人員,必要時得由本局擇優辦理面試;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請務必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下載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word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lin630824@mail.hccc.gov.tw電子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七、連絡方式:聯絡E-Mail:lin630824@mail.hccc.gov.tw。電話:03-8227121#122 林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