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移工調派規定放寬 協助業者合法調整用工彈性
發佈日期: 2025-10-15 10:40: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95691
為解決未登記工廠移工於不同廠區間調派時,因登記地址與實際工作地不符而衍生之違規問題,中央近日宣布放寬相關規定,允許合乎條件的業者得以合法辦理外籍移工跨廠調派,減輕地方稽查與業者營運困擾。
過去部分業者於 A 廠合法登記、並於 B 廠農業用地設置臨時工作場域,雖經合法申請外勞,仍因登記與實際工作地不符而構成違規。為解決此問題,經行政院、勞動部與經濟部多次跨部會研商,決議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及第10款規定,放寬外籍勞工於同一雇主之不同工作場所間調派之限制。
依新制規範,凡符合以下三種情形者,得依規定辦理外籍移工調派:
- 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如無其他案件違規,即可申請調派。
- 已提出工廠改善計畫並經地方政府核定者:經消防主管機關確認符合防火、防爆及安全設施標準,檢具改善計畫核准證明文件,即可辦理調派。
- 已申請改善計畫但尚未核定者:檢具地方政府受理改善計畫證明文件及消防核備資料,亦得先行申請調派;俟核准後再完成外籍移工分離文件補件。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處長詹彩蘋說明,本次中央政策鬆綁兼顧產業發展與勞動權益,能有效協助合法工廠彈性調度人力,降低中小企業在轉型與合規過程中的衝擊。縣府將持續加強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協助業者依程序申辦改善計畫及移工調派,確保用工安全、合法並符合地方永續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