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1月4日勞動4字第0940073685號函停止適用
發佈日期: 2025-10-15 19:40:13
發佈單位: 臺北市
發佈部門: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原始連接: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B6798BC55326AF5A
內容:
一、依據勞動部114年10月14日勞動福3字第1140153402C號函辦理。
二、查本部114年10月14日勞動福3字第1140153402A號令補充核釋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所定之每月薪資總額範圍,並自115年4月1日生效。旨揭函釋及本部歷次函釋與前開令釋未合部分,自115年4月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