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安全維護宣導】加強鋰電池使用安全維護作為
發佈日期: 2025-10-14
發佈單位: 澎湖縣
發佈部門: 政風預防科
原始連接: 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202510140019
一、鑑於近期媒體報導外國國家資訊資源服務中心因鋰電池爆炸起火,導致政府系統癱瘓,另國內外亦有多起鋰電池過熱、爆炸引發火災之案例,顯示若缺乏妥善使用與維護規範,將對機關設施及人員安全造成重大風險。
二、為避免類此事件發生並共同維護機關安全,請加強宣導鋰電池相關設備(如手機、筆電、行動電源等)之正確使用與管理,重點包括:
(一) 使用安全: 避免過度充電、邊使用邊充電等情形,並留意電池是否異常發熱。
(二) 存放安全: 勿置於高溫、潮濕或陽光直射處,亦不宜長時間封存於不通風環境。
(三) 充電安全: 應使用原廠或經認證充電設備,避免於夜間或無人看管時長時間充電。
(四) 檢查與處置: 定期檢查辦公場所內鋰電池產品,如發現膨脹、滲液、破裂或異常發熱者,應立即停用並依規妥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