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 114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將於114年10月31日截止
發佈日期: 2025-10-13 07:09:00
發佈單位: 布袋鎮
原始連接: https://budai.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349&s=1265502
114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請於今年10月31日前如期繳納。欠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裁罰新規定,114年度滯納期滿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以罰鍰。提醒您,若未繳納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官網內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及『E網區』,提供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辦管道,歡迎多加利用。
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使用的車輛,可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免稅前一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