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將於114年10月31日截止
(一) 宣傳內容1:頭家啊!114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請於今年10月31日前如期繳納,以保障您的權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關心您。
(二) 宣傳內容2:「欠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裁罰新規定,114年度滯納期滿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以罰鍰,提醒您,若未繳納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關心您。」
(三) 宣傳內容3:「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官網內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及『E網區』,提供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辦管道,歡迎多加利用。」
(四) 宣傳內容4: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使用的車輛,可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免稅前一日止。
(五) 宣傳內容5:【稅籍異動即時通】房地財產移轉不漏接!即時掌握契稅與土地增值稅申報異動,守護您的不動產權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您!
(六) 宣導短片已上傳至YouTube (https://youtu.be/adlCcMqW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