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徵求114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花蓮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約聘心理輔導員1名
發佈日期: 2025-10-13 00:00:00
發佈單位: 花蓮縣
發佈部門: 花蓮縣衛生局
原始連接: 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95714
一、職稱: 約聘心理輔導員
二、名額:
- 正取1名 (花蓮縣玉里鎮社區心理衛生中心1名)。
- 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薪俸: 以約聘6等2階(296俸點,每俸點薪資折合率以144.4元)聘任,月薪4萬2,742元計。
四、性別: 不拘。
五、身分: 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六、應徵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三) 其他必備條件:
- 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 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
- 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七、工作內容:
(一) 辦理推動多元心理健康促進活動、心理衛生教育宣導方案。
(二) 辦理心理諮詢諮商相關業務。
(三) 開發與整合心理健康資源。
(四) 其他相關交辦事項等行政庶務工作。
八、工作地點: 花蓮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九、進用時間: 自進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十、報名時間: 自公告起至114年10月21日下午17時止 (郵寄最晚須於10月21日下午17時寄達本所為憑)。
十一、報名方式:
(一) 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
-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附照片、自傳)。
- 身分證正反面及駕照影本。
- 考試及格證書。
- 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 個資查詢同意書及切結書:請自衛生局網頁徵才公告下載。
-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二) 以上資料請以A4大小直式依序裝訂,郵寄、親送或委託繳送至970花蓮市林森路391號 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 莊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心理輔導員」,逾期遞件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電話:03-8311486#20莊小姐。
(三) 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二、甄試項目: 面試 100%。成績計算:口試總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十三、其他: 經通知錄取後於報到前應至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勞工健康檢查報告(新進勞工)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