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正式發文 盼儘速與新壽達成合意解約
發佈日期: 2025-10-13 19:40:14
發佈單位: 臺北市
發佈部門: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原始連接: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0DBB0D1DB56BCD26
臺北市長蔣萬安今(13)日赴臺北市議會接續進行備詢。針對市政府與新光人壽(新壽)之間的合約解約事宜進行說明與回應議員質詢。蔣萬安強調,市府已積極推動相關程序,盼望早日達成合意解約,促進重大公共建設及企業進駐。
議會備詢中,議員關切市府與新壽解約事宜,蔣萬安表示,臺北市政府認為新光人壽應提出具體的解約條件與合理的計算方式,後續將依照相關程序進行處理。市府也已正式向新壽發函,請其提出合意解約的具體條件。
針對輝達企業進駐事宜,蔣萬安表示,市府希望輝達能夠順利進駐北市科,且認為此案對臺北與臺灣的長遠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目前,輝達已表達希望北市府與新壽解約,並由市府取得土地後,進行專案設定及地上權設定。
議員關切最快何時可以跟新壽達成合意解約?蔣萬安表示,希望能儘快,北市府今天已正式發文,希望能在10月24日輝達給北市府正式信函前,現在輝達請北市府協助尋找其他土地以前,北市府能夠在他們首選T17、18就有初步的結果。
關於解約的時間表,蔣市長表示,市府目標希望能儘快完成協議。他強調,市府已正式發文於近期積極追求解約事宜,並將啟動正式程序,以期順利達成。
關於費用分攤問題,蔣萬安說明,依照法定程序,相關預算將由市府編列並送議會審議,輝達也有表達願意承擔其應承擔的部分。
此外,議員提到,內政部目前有給北市府什麼背書?李四川澄清,若北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土地將回到北市府,依照現有法令,北市府還是要公開招標,不能直接給輝達。要修訂徵收條例的辦法,才能直接轉給輝達,但北市府還是要先將土地收回。另外,針對企業進駐的合法性與公平性,李四川說明,相關修法措施將會統一規範,確保未來執行程序具有一致性、公平性。
議員特別提醒蔣萬安,是否掌握原與市府簽約T17、18地上權案的「原新壽」事實上因為公司合併問題已被消滅,所以臺北市政府是有權利可以終止合約,並收回T17、18土地?蔣萬安強調,事實上臺北市政府早在3月即已通知新壽不同意由合併後的公司承繼T17、18地上權案的契約。
蔣萬安進一步說明,針對新壽與臺北市政府合作的三個地上權案,因工程進度不同,臺北市政府分別予以不同的核定。對於南港經貿的地上權案,由於已經完成,所以北市府回覆新壽同意合併之後換約;而南港轉運站的工程則是落後的狀況,所以臺北市政府要求新壽提供趕工進度計畫,要在核定後才會視狀況是否給予同意;至於T17、18地上權案,蔣萬安強調,3月已經向新壽表達非常清楚,因新壽已取得地上權案三年多卻都沒有實質的開工作為,進度嚴重落後,所以當時很明確表達不予同意合併後換約。
議員關心市府與新壽、輝達的聯繫是否足夠密切。蔣萬安強調,市府一直都與輝達有密切的溝通與聯繫,尤其在輝達與北市府接觸之後,就即刻成立了專案小組,同時定期開會。而對於新壽的聯絡狀況,蔣萬安也表示,依照合約,對口就是新壽。今天已經正式啟動合意解約的程序,同時也已經發文給新壽,請他同意合意解約,並提出具體的條件。
議員關心是否能順利將輝達留在臺北市。蔣萬安表示,目前有幾個方案提供給輝達進行評估,有關T17、18,輝達的態度以及市府的評估,是希望與新壽合意解約,再由市政府重新設定地上權,專案轉給輝達;T12這塊地則正在與3-4位私地土進行整合溝通;至於松南,產權相對單純,除臺北市政府的地之外,就是加上旁邊一塊中央的土地。蔣萬安強調,讓輝達落腳在臺北市,是所有市民的共識,市府一定會盡最大努力完成目標。
議員提出北市「生生喝鮮奶」政策,市府能否研議一週領取兩瓶?蔣萬安表示,會請教育局研議幾種不同的方案,因為9月1日2.0才正式上路,再觀察一段時間,研究2-12歲戶籍設在臺北市,但到其他縣市就學的孩子一樣可以一週領取一瓶鮮奶,再看如何擴大辦理。新北市明年也將跟進北市推出設籍新北市及在新北市就讀的2-12歲學童領取鮮奶政策,議員指出發送對象將有可能重疊,北市府將如何因應避免資源重複?蔣萬安責成教育局在下一次基北北桃的溝通平臺上,與新北市政府研究一套機制,針對設籍資料作跨縣市的比對,未來雙北都有好的政策上路,都可避免重複領取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