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身心障礙日間、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總清查自即日起啟動
發佈日期: 2025-10-13
發佈單位: 口湖鄉
依據:雲林縣政府「115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暨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總清查研商會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雲林縣115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總清查作業已啟動,本次總清查由公所及村里幹事主動辦理補助資格重新調查,因此台端無須親自至里辦公處辦理,惟審核過程中若有資料系統無法取得,將另行通知補件,屆時敬請配合提供。
二、為因應115年度社會福利資格審查需求,將依勞動部公告之初任人員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標準,結合申請戶內所有有工作能力家庭成員的最高學歷進行審核,請台端提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公所,保障自身權益並促進審查作業順利完成。
三、承上,審查依據勞動部113年初任人員平均薪資,研究所、大學、專科、高中及國中畢業者分別有不同的薪資基準,研究所畢業者為3.7萬元,大學3.4萬元,專科3.2萬元,高中(含高職)2.9萬元,國中2.8萬元,低於最低工資者,依當年度最低工資計算。若無法提供學歷證明,將依填報資料計算薪資,並以當年度最低工資為基準,確保審查公平公正。
四、台端若欲停止申領115年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變更生活補助費入款帳戶,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或村里辦公處辦理。
五、若有不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給外單位使用(如寺廟、慈善會、身心障礙或一般社團、研究單位等)者,請主動告知;如無接獲進一步意思表示將依據原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申請書所填意願辦理。
六、若有變更連絡地址或電話,請主動告知貴村里辦公處或本所社會課以利更新,若尚有疑問也請洽詢貴村里辦公處或本所社會課。
七、如有疑問請洽貴村里辦公處或本所社會課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