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補聘本區第4屆調解委員事宜
發佈日期: 2025-10-13 00:00:00
發佈單位: 龍井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longjing.taichung.gov.tw/3794712/post
公告內容:
- 一、 本區第4屆調解委員出缺1名(補聘計1名),為辦理補聘第4屆調解委員,特辦理公開遴選。
- 二、 應遴聘調解委員之名額:1名。
- 三、 登記起迄時間:自114年10月15日起至114年10月21日止,每天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不含星期例假日)。
- 四、 合乎登記條件之參選人員,將由本區成立之第4屆調解委員遴選委員會遴選應聘名額加倍候聘名額,提報臺中市政府同意後,再陳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共同審查,遴選出應聘名額後,由本區區長頒發聘書聘任之。
- 五、 登記資格: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且無鄉鎮市調解條例第四、第五條情形之龍井區內之公正人士。
- 六、 第4屆調解委員任期: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4月30日止。
- 七、 調解委員任務及待遇:為無給職,義務協助本區調解民、刑事告訴乃論糾紛案件。
- 八、 凡有意願擔任且符合資格之龍井區內之公正人士可於登記期間,攜帶相關證件到本區區公所民政課(地址: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四段247號)辦理登記。
- 九、 其他規定詳見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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