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宣導
發佈日期: 2025-10-08 16:25:25
發佈單位: 西屯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xitun.taichung.gov.tw/3794446/post
一、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
二、 國健署持續製作相關資料,提供多元菸害(包括加熱菸)及電子煙危害相關素材,歡迎民眾查詢運用:
(一) 國健署官方網站之菸害防制主題「電子煙防制專區」(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
(二) Yahoo奇摩搜尋引擎「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