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花蓮縣偏鄉校園燈具汰換補助(收件至10月31日止)
發佈日期: 2025-10-07
發佈單位: 花蓮縣
發佈部門: 觀光處
原始連接: https://td.hl.gov.tw/Detail_sp/b428717d323a4bc383d7d52f4a1b0518
114年度花蓮縣偏鄉校園燈具汰換補助
- 申請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 114年10月31日止(如補助款用罄將提前終止報名)
- 申請對象: 本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之學校 (參照「113至115學年度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類型名冊(核定版)」之非一般類型學校)、113年度已申請但因經費不足,無補助上之單位為優先補助對象
- 補助標準及額度: 將辦公室或教室之老舊螢光燈具(如T8、T9、T5等)汰換為符合發光效率125 lm/W以上之照明燈具。每盞單價補助 1/2金額(稅內)且每盞最高不逾500元為原則。以「以一盞汰換一盞」為原則,每單位最高補助4萬元(稅內),申請單位應遵循環境部「廢照明光源類」回收機制進行回收。
線上申請連結:https://forms.gle/cM91WJkQHGrTYwzM7
詳細申請資訊請參閱下方簡章;相關文件請於下方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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