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服務保護 芳警家防官獲法務部贈獎
發布日期: 2025-10-07
發布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第三組家防官姚家興,榮獲法務部頒發 114 年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員殊榮,於 2 日 14 時假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中市霧峰區)接受法務部長頒獎。芳苑警分局全體員警得知後,皆表示讚賞。
值得一提的是,姚員去年 (113) 年也因辦理此業務,獲得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第十二屆保護服務網絡之承諾與行動-菁網獎。今年更上一層樓,榮獲法務部表揚推展性侵害、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犯罪被害人服務保護工作。
法務部每年在全國各機關推薦人員中,選出執行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員。此次頒獎項目包含: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網絡合作人員組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志工組
- 性侵害、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犯罪被害人服務
- 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之緊急救援、人身安全、關懷服務、必要協助及轉介服務
- 人口販運暨其他犯罪被害人服務
- 檢察機關強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服務等個人及團體獎項。
姚員此次獲推薦參加並獲獎,是因為 113 年 11 月處理二林鎮華崙里一男子與前妻口角後,持刀砍殺前妻致死後逃逸案件。姚員從案發協助查緝到案,並主動依職權為被害家屬申請緊急保護令及執行。處理過程嚴謹無瑕疵,因此獲警察局推薦代表本縣參加甄選,並獲得評審青睞。
芳苑分局第三組家防官姚家興,經法務部在全國眾多人選中脫穎而出,獲得個人組獎項,全國僅 2 人受獎,實屬不易。姚員擔任家防官 3 年以來,處理婦幼案件不計其數。尤其在重大婦幼案件中,展現高度同理心,能站在被害人的角度立場,不僅將行為人繩之以法,同時讓被害人在無助時,感受到警察的協助及保護。
芳苑警分局長宋俊良表示,姚家興連續 2 年獲得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及法務部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的表揚,肯定姚員擔任分局家防官工作的努力及用心。尤其時常在半夜接到同仁電話通知,有婦幼案件需要處理時,姚員都會義不容辭立即前往協助及指導。此外,宋分局長也提到第三組同仁均是人才濟濟,外事巡佐許宏榮也在 7、8 月連續榮獲警察局頒發好人好事榮耀,相信只要同仁用心工作,所有的努力都會被大家看見及肯定。
聯絡資訊: 分局長宋俊良 8968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