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類菸品及未經審查之指定菸品使用禁令:違者最高罰款一萬元 發佈日期: 2025-10-07 11:19:59 發佈單位: 西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west.taichung.gov.tw/3792767/post 重點: 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含電子煙)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含加熱菸),違者最高可罰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