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公告修正「金門縣烈嶼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修正條文之令、公告、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各1份,請協助轉知所屬周知。 發佈日期:2023-10-30 00:00:00 發佈單位:南屯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nantun.taichung.gov.tw/3220339/post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