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新住民就業服務專區
發佈日期: 2025-09-30 16:10:00
發佈單位: 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原始連接: http://ifi.immigration.gov.tw/wSite/ct?xItem=95488&ctNode=37214&mp=1
一、為落實新住民工作權與勞動權益保障,新住民於居留期間即可在台從事工作,不需持有身分證及申請工作許可,其工作權與就業權益與本國國民相同。
二、依據「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提供臨時工作津貼、免費參加職業訓練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僱用獎助、求職交通補助金等措施,以協助新住民順利就業。另於114年8月6日修正發布本要點,第2點適用對象擴大包含已歸化、設籍新住民。
三、相關資訊歡迎就近洽詢全國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至台灣就業通「新住民專區」(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special2/foreignspouse/index.aspx)查詢,亦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