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國際事務室誠徵專案助理1名 (114年09月30日)
發佈日期: 2025-09-29 16:00:00
發佈單位: 國科會
原始連接: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detail/e0b5d271-3fc1-4a7e-bbb9-f7f1cce3610f?l=CH&utm_source=rss
長榮大學《國際事務室》徵聘專案助理公告
一、聘僱人數: 乙名。
二、應徵資格:
(一) 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 具英語能力檢定相關證明尤佳。
(三) 熟悉 Excel、Word,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四) 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抗壓性,能獨立思考並解決問題,具有熱情、創意、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五) 具承辦國際學生事務、國際交流活動、外賓接待、教育部等政府機關之計畫等相關業務者尤佳。
(六) 歡迎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者身分者參加甄選。(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三、聘僱方式: 以專案助理聘任。
四、聘僱期間: 按學年度制聘任,自本校公告起聘日起試用期三個月,契約到期後,續約考核通過者辦理續約,另甲方得視計畫經費核定狀況,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提前終止契約。
五、工作內容:
(一) 負責學生赴外交換研修相關事務。
(二) 負責姊妹校連繫與合約管理與簽訂事宜。
(三) 負責單位內計畫執行、外賓接待、國際化相關活動等相關業務。
(四) 單位主管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選方式:
(一) 登載履歷: 請務必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人才徵聘」專區登載線上履歷。
(二) 資料審查 (如為寄電子檔,請將文件合併為一個 PDF 檔案):
- 履歷表(含相關工作證明)及自傳
- 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單位認證,並請一併檢附驗證文件)
- 其他能力檢定之證明文件(例:英語、電腦文書相關)。
- 長榮大學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性平事件加害人資料查閱同意書
(三) 筆試及面試: (資格審查通過後,以信件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優先),電話為輔。
七、報名方式(2擇1)及時間:
(一) 即日起至114年10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 如為寄電子檔,請將應徵資料寄送至長榮大學人事室李小姐信箱 fangyu0729@mail.cjcu.edu.tw (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國際事務室專案助理_姓名】)。
(三) 如為寄書面履歷,請以掛號方式寄至「71101臺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長榮大學 人事室收」(信封左上角註明應徵國際事務室專案助理及應徵者姓名),未錄取者資料恕不退件。
八、面試: 資格審查通過後,以e-mail(信件)通知參加面試為優先,電話為輔。
九、待遇及福利:
(一) 錄取人員待遇依據本校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原則辦理,試用期三個月薪資30,000元支給,試用合格後薪資以34,450元支給。
(二) 錄取人員經聘僱後不得違背契約內容。
(三) 報考者如具碩博士學歷,經錄取後,仍按學士標準核薪,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另錄取人員經聘僱後不得違背契約內容。
十、依教育部訂定之「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一、聯絡人: 人事室李小姐 06-2785123#1087
發佈日期: 2025-09-30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