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課】公告本鎮114年樺加沙颱風農田流失埋沒案,受理申報期限及有關事項
請欲申報之農戶依公告期限辦理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 發布日期:2025-09-26
- 發布單位:玉里鎮公所
- 資料來源:玉里鎮公所
依據: 依據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本次辦理農田流失及或埋沒救助之地區及項目如下:農田受災救助(埋沒及流失)。
二、 受理期限及程序:自114年09月30日起至同年10月24日止,於公告地區轄內相關公所受理農民申請,並依公告事項及旨揭規定辦理。
三、 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農戶)具領。
四、 現金救助額度及計算方式說明:
(一) 救助額度說明:
1、 流失每公頃最高發給新臺幣十萬元。
2、 埋沒每公頃最高發給新臺幣五萬元。
(二) 核定標準及計算方式說明:
1、 每戶農田受災面積應達○.○五公頃以上。
2、 農田受災救助金計算方式以○.○一公頃為基數;流失每○.○一公頃發給新臺幣一千元,埋沒每○.○一公頃發給新臺幣五百元,均以○.○一公頃為基數,其餘尾數不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