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檢修申報要按期完成 早辦理早安心!
發佈日期: 2025-09-27 08:42: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92279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提醒各類場所管理權人,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的檢修申報務必依分期分類期限完成,才能確保檢修品質,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並及早安排檢修,讓專業人員有充分時間進行檢修與改善缺失,並於合格後再完成申報,才能真正落實消防安全。
依照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甲類場所須每半年檢修1次,應依規定於上半年3 月底或5 月底前、下半年9 月底或11 月底前完成;其他場所則每年檢修一次,應於3 月底、5 月底、9 月底或11 月底前完成,以上皆可提前辦理,以免集中申報造成壓力。
消防局再次提醒,若未依規定期限完成檢修申報,將依法處以1萬元至5 萬元罰鍰,籲請各場所儘早安排檢修及改善,確保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正常,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