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徵聘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3 名
發佈日期: 2025-09-24 16:00:00
發佈單位: 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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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徵聘專任教師啟事
聘用單位: 農學院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
擬聘職稱及名額: 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3 名
起聘日期: 115 年 2 月 1 日(須完成本校聘任程序)
學歷: 具木質材料、森林、林產、設計或其他相關領域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專長條件: (專任教師須具備下列各款專長條件,專案教師得參酌訂定)
具有博士學位,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附佐證資料:
(1) 至少有一篇木質材料、森林、林產、設計或相關科學 SCIE(SCI)或 SSCI 著作。
(2) 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 2 年以上、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 2 年以上或木質材料相關領域業界全職工作經驗 2 年以上。
(3) 在國內外學術專業領域具有卓越成就、具體特殊事蹟者。
註:
- ① 上述第(1)款條件之一篇木質材料、森林、林產、設計或相關科學 SCIE(SCI)或 SSCI 著作,得列入博士學位取得前 3 年起至收件截止日之著作。
- ② 上述第(2)款條件之年資採計期間,係自取得博士學位後至收件截止日止。
- ③ 擬應聘副教授等級以上者,其送審著作應為徵聘公告截止日前 5 年內之成果。
- ④ 代表作如為合著之期刊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為合著專書應載明應聘者之貢獻度。
符合林農業循環經濟、自然碳匯、木結構材料或工程、木材數位化加工技術或林產教育等相關專長之一者為原則。
應具可執行 EMI 全英語授課能力。
持國外學校博士學位證書,且畢業學校已列入「教育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中,得免附英語能力檢定相關資料。
近 5 年內參與教育部、農業部、國科會或政府單位之產學合作或研究計畫者尤佳。
應檢附資料:
履歷表及自傳。
學經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經歷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並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個人入出境紀錄。)
4 (請依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類別:教師聘任及升等/新聘教師提送教評審查相關表件網頁項下下載之格式繕打 https://www.ncyu.edu.tw/lgc/Subject/Detail/189164?nodeId=35106 )、著作抽印本或影印本(含博士論文)。
2 封以上推薦信。
5 年內著作抽印本。
碩、博士歷年成績單。
外語能力證明。
相關證照(專長)影本。
教師證書影本(未具教師證書者免附)。
可教授之課程名稱一覽表與課程授課大綱。(諸如:木質材料、木工機械加工、木結構、木材固碳實務之一者尤佳,其他選修課程由應聘者參考專長條件自行提列至少 5 科。)
研究方向及領域說明。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所寄資料請依序排列,並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收件截止日: 114 年 10 月 31 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 「600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農學院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 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職」,並以掛號寄出。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
備註:
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新聘教師未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及擬聘副教授以上已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本校將辦理著作外審。
國立嘉義大學徵聘專任教師啟事 - 英語能力標準表
- 應具可執行全英語授課(EMI)能力態樣:
- 具英語系國家博士學位證書。
- 於英語系國家從事博士後研究經歷 1 年以上。
- 具英語系國家研究工作經歷 1 年以上。
- 至英語系國家擔任訪問學者 1 年以上。
- 英語能力檢定證書:英語檢定 (包含聽說能力) 考試成績應達歐洲共同架構能力分級(CEF) B2(高階級)等級(詳如本校參照表)。
- 具全英語授課經驗之佐證資料。
- 通過系教評會面試時全英文簡報(試教)及全程答詢,面試時應全程錄音、錄影,並留存備查。
發佈日期: 2025-09-2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