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幼兒 115 學年度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工作
發佈日期: 2025-09-25 13:08:53
發佈單位: 北屯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beitun.taichung.gov.tw/3784678/post
一、 依據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幼兒 115 學年度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 請逕至「教育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tc.edu.tw/) → 科室業務 → 特殊教育科 → 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專區 (入小學、入幼兒園)」下載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
三、 旨述工作相關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申請對象及資格:
1. 年齡資格:欲安置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且出生日期符合實施計畫內表格所列之幼兒。
2. 設籍條件:欲申請優先安置者需設籍本市 (原住民、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不在此限)。
(二) 申請時間:114 年 11 月 3 日 (星期一) 至 114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假日不受理。
(三) 申請方式:
1. 檢附申請資料,寄 / 送 / 掃描 (擇一) 至臺中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學前鑑定組 (樂業國小內,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 60 號)。
2. 聯絡電話:04-22138215 分機 820。
3. 特教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edu.tw。
(四) 檢具資料:報名時繳交,請詳閱實施計畫。
1. 臺中市特殊教育幼兒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安置報名表:單面列印,共 4 頁 (附件 1-1、1-2、1-3、1-4)。
2. 戶籍資料影本。
3. 具備安置順位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無則免附)。
4. 有效期限內之醫療相關證明文件 (正反面) 影本:有則附,無則檢附一個月內之發展檢核表先行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