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用人員1名
一、 職缺機關: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 職稱: 約用人員
三、 薪資: 每月薪資新臺幣(下同)3萬2,450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四、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辦公地點: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 工作內容:
- 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暨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 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案執行作業季報表統計彙整。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 僱用期限: 自實際聘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八、 公告期間: 114年9月22日(星期一)至114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5點以前截止收件。
九、 資格條件:
-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 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具汽、機車駕照。
- 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及word等作業系統。
- 具原住民族語溝通能力尤佳,身心障礙者優先進用。
十、 遴聘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 應備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汽機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無則免)。
(2) 報名日期:請於114年9月22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送達,以親送或郵寄方式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3號),收件人:原住民行政處保留地管理科鍾小姐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約用人員」。
(3)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文件資料恕不退件。
第二階段: 面試(由本府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並由業務單位通知錄取人員,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電話:03-8228655 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