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事故救濟申請資訊
發佈日期: 2025-09-21 16:10:00
發佈單位: 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原始連接: http://ifi.immigration.gov.tw/wSite/ct?xItem=101403&ctNode=37214&mp=1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是國家為承擔女性的生產風險,確保產婦、胎兒及新生兒於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時能獲得及時救濟,保障女性生育健康及安全,並減少醫療糾紛,促進產婦與醫事人員之夥伴關係所訂定之法律。
一、誰可以申請生產事故救濟?
- 中華民國國民(含其外籍配偶)申請生產事故救濟,以該生產事故在中華民國境內發生者為限;外國人夫妻雙方均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非救濟對象。
- 有關生產事故救濟申請資訊外語版(英、越、印、柬、泰),可參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孕婦衛教手冊。
二、生產事故救濟給付之對象
依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第8條規定,生產事故之申請救濟給付對象:
- 死亡給付: 產婦或新生兒死亡,給付對象為其法定繼承人。胎兒死亡時,為其母。
- 重大傷害給付: 給付對象為本人。
備註: 生產事故救濟申請資訊外語版(英、越、印、柬、泰)請參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孕婦衛教手冊P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