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系徵聘教學科技領域專任教師
一、名額: 教育學系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1名。
二、起聘日期: 115年2月1日或8月1日。
三、資格條件:
(一) 學歷為下列情形之一:
- 已具備教育部認可國內外資訊教育或教學科技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若已通過博士學位論文口試而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出具學校口試通過證明及指導教授函)。
- 已具備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博士學位,但非資訊教育或教學科技相關領域博士,需具有從事大學院校或中小學數位教學設計之教學、研究工作經驗至少三年,並須出具具體證明文件。
(二) 學術專長:以能支援開設「適性教學與科技」、「教育APP的設計與製作」、「電腦動畫的設計與應用」、「VR的設計與製作」等課程為主。
(三) 研究表現:2020年起迄今至少須有2篇已刊登或已接受具全文外審審查制度之國內外學術期刊論文。(若已被接受需檢附證明)
(四) 經歷:具備師資培育或教育實習實務工作經驗等專長者優先考慮。
四、受理日期:
(一) 延長至114年10月7日止 (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或直接送達本校人事室,封面請註明「應徵教育學系教學科技領域教師」。
(二) 送件地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國立臺南大學人事室」收。
五、繳交文件:
(一) 學士以上各學位之畢業證書影本各一份。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以下資料裝訂為一式二份
(三) 碩博士歷年成績單。
(四) 「國立臺南大學應徵教師基本資料表」。(詳如附件)
(五) 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六) 博士學位論文。
(七) 五年內正式出版之重要研究著作抽印本或影本。
(八) 可任教課程之教學大綱。其中需包含「適性教學與科技」、「教育APP的設計與製作」、「電腦動畫的設計與應用」及「VR的設計與製作」四門課程之教學大綱。
(九)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如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影本、或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影本)。
六、備註:
(一) 新聘專任教師應有兼行政工作二年之義務。
(二) 新聘教師須協助本系進修碩士班課程之授課安排。
(三) 新聘教師每一學期有教授一門全英語或EMI課程之義務。
(四) 應徵者如欲索回相關資料,請自附回郵地址及相應郵資。
(五) 聯絡方式:
發佈日期:2025-09-19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