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獨資/合夥組織申報應分配盈餘說明 發布日期: 2025-09-19 發布單位: 行政院 獨資或合夥組織申報「應分配盈餘」時,請以依損益表自行依法調整後之全年所得額為基準填報。 原始連結: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a766fc3c17614dad9e5424a036416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