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業務督導員徵才公告
一、職稱: 業務督導員(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方案計畫)。
二、名額: 正取 1 名。
三、月酬標準: 起薪 281 薪點,每月薪資新臺幣 39,087 元整。
四、性別: 不拘。
五、身分: 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身心障礙者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六、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醫事、護理、社工及長期照顧相關學系畢業或具備大學學歷者且有長期照顧、就業服務、公共衛生機關(構)行政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 熟悉 Microsoft office 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及網際網路操作。
七 、工作項目:
(一)推動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方案,負責相關行政業務。
(二)辦理醫院評估業務連繫及申請外籍看護工相關表單之審查作業。
(三)建立轄區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人力資料庫,供照顧需求媒合就業。
(四)提供長照服務相關諮詢,推展國內照顧服務資源。
(五)辦理中央及其他長照業務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點: 花蓮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九、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3 日 17:30 止。
十、報名方式:
- 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
- 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自傳)。
- 身分證正反面及駕照影本。
-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 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 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 前項資料請以 A4 大小直式裝訂,郵寄(不以郵戳為憑)、親送或由委託人於報名截止日前送達「970花蓮市新興路200號,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外看申審人員」。
-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期通知甄試,不符者恕不退件。
- 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方式: 面試。(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衛生局網站徵才專區)。
十二、聯絡電話: 03-8226889 分機 20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