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141109886號
主旨: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八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第三點、第四點。
部 長 陳駿季 出國
政務次長 胡忠一 代行
附件:
發佈日期:2025-09-17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