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及「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 延長電動車稅負優惠至119年12月31日
發佈日期: 2025-09-18 03:06:15
發佈單位: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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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5d1d561d-adc8-472e-b68d-68d97ea3578e
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財政部擬具之「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修正草案及「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民眾購買電動車輛享有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之規定,即將於今(114)年12月31日屆期,為達成2030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2050淨零排放願景,本次修正延長相關優惠至119年12月31日。
卓院長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修法。
上述2項修正草案修正要點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