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印度及孟加拉持續出現人類感染立百病毒 (NipahVirus)確診案例,請依說明事項輔導所轄(屬) 養豬業者,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5-09-18
發佈單位: 元長鄉
一、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4年9月10日防檢一字第 1141862840號函辦理。
二、立百病毒病(Nipah virus disease)為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WOAH)表列應通報疾病及我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乙類 動物傳染病,屬人畜共通傳染病。
三、感受性動物:本病主要保毒動物為果蝠(狐蝠屬),豬隻 亦具有極高之感受性且為增幅動物。
四、傳播途徑:依馬來西亞經驗,豬場豬隻可能接觸到感染立 百病毒之果蝠尿液、糞便或遭污染之果實因而感染,感染 豬隻之分泌物或排泄物都具有感染性,可直接傳染給場內 其他健康豬隻;人員衣鞋、車輛及器具亦可機械性攜帶本 病毒。
五、臨床症狀:豬隻感染後常出現發熱及呼吸道症狀,包含嚴 重的咳嗽及呼吸困難等,公母豬亦可能出現神經症狀包含 發抖、痙攣、肌肉無力、抽搐等。本病發生率高,死亡率 在1月齡以下小豬可達40%,但1月齡以上豬隻死亡率通常低 於5%。
六、養豬場應落實防疫事項:
(一)定期清洗畜舍並提高畜舍、場區、大門口周邊、器械及 設備等之消毒頻度,以清除及降低場內有害病原。
(二)落實動物運輸車輛、飼料車、化製車、訪客車輛等及其 人員進出管制,嚴禁閒雜人等及車輛進出畜舍,必要 時,車輛應經過嚴密及澈底消毒始可進入場內。前揭車 輛駛離後,應加強大門口周邊及場內通道等路徑及接觸 過物品(如裝載斃死畜之空桶、趕豬板等)之消毒工 作。
(三)於畜牧場及場內畜舍出入口設置消毒踏槽,進入畜牧場 應更換場內工作鞋,避免場外病原攜入場內,並要求相 關人員進入不同畜舍工作前應以肥皂清洗雙手,換穿工 作衣、鞋,膠鞋應刷洗乾淨後,浸泡消毒藥劑至少30 秒。
(四)切勿購買來路不明動物,避免引入病原。
(五)通過環保單位廚餘再利用檢核之養豬業者,廚餘收集後 應儘速以高溫蒸煮,蒸煮過程應注意攪伴,並維持中心 溫度90℃以上至少1小時,防止病原滋生或傳播。
(六)另請呼籲養豬業者(包含工作人員),勿至疫區國家畜 牧場參觀訪問或接觸動物;若從疫區返國,至少1週後始 可進入畜舍,進入畜舍前,應淋浴、更換衣鞋或澈底消 毒,保障人員及家畜健康安全。
(七)請業者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動物健康情形,若發現場內豬 隻出現本案說明五所列臨床症狀,應立即通報所在地動 物防疫機關協助處理,並配合執行必要採樣監測及防治 作為,以即時發現可疑病例,妥善處置,維護整體產業 安全。未依規定通報疫情,除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 100萬元以下罰鍰,依法撲殺之動物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