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出沒請注意!遵守三不原則保安全
近來猴子出沒於各社區及民眾家中,請遵守「不干擾、不接觸、不餵食」等三不原則,以保障雙方安全。
若獼猴有侵入住家、破壞農作物情形發生,可使用人力、犬等方式驅離,或可撥打動保處專線 02-2959-6353 通報。
重要資訊
- 發佈日期: 2025-09-17
- 截止日期: 2025-11-30
- 發佈單位: 淡水區秘書室
- 類別: 最新消息
詳細說明
近來有獼猴出沒相關通報,通報地點皆鄰近山邊淺山與都會區邊緣,常有野生動物族群出沒。
野生動物危害通常非單一防治方式可解決。
透過不餵食流浪動物、垃圾桶上鎖等方式以減少食物來源。
注意: 農業部已於111年9月30日公告,將台灣獼猴列為《動物保護法》「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民眾若非法飼養,依同法第26條處新臺幣5萬至25萬元罰鍰;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第1項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之哺乳類,違者依同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