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乘載超過規定 苗警籲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發佈日期: 2025-09-16 10:00: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89193
苗栗警察分局於15日執行網路巡邏,發現有民眾於網路社群PO文:「騎車四貼,小孩站立,從小開始培養危險駕駛」。
經警方檢視影像後,發現影像內普通重機車行駛於道路乘載超過2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機車附載人員,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該車乘載人數明顯已違反法規規定得附載一人之要件。
苗栗警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籲請民眾駕駛車輛務必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以維護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