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農業天然災害農業部專案補助竹筍復耕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 2025-09-16
發佈單位: 燕巢區
原始連接: https://yancha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A260B9226B0C9C8&sms=C539021C42EB6DEA&s=2E538D569D2C4FCE
(一) 申請對象: 取得本(114)年農業天然災害證明文件之竹筍農友。
(二) 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本年10月31日止。執行期間至1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 申請程序: 由受災土地所在地之農會、合作社等農民團體受理申請,並經地方政府彙整審查後,研提計畫送農糧署核定計畫及撥款。
(四) 種苗費補助基準及補助原則:
- 限死亡植株始可申請補助,每株補助1/2,最高補助80元/株,每公頃最多補助350株,最高補助28千元/公頃。
- 竹筍種苗來源販售業者所開立之發票或收據為限。因各地竹筍育苗及栽培方式不一,倘由農民自行育苗者授權由地方政府逕行認定。
詳附件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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