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8日修正並施行『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發佈日期: 2025-09-16
發佈單位: 苓雅區
僑民役男注意了!!
114年9月8日修正並施行『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本次修法涉及僑民役男身分認定依據及出入境作業。
一、修法重點如下:
- 以『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作為僑民役男身分認定之依據。
- 返國居住達183天需徵兵處理。
- 僑民役男身分出境請檢附相關文件至移民署文件審查平台申請或向各縣市服務站臨櫃申請(高雄服務站地址:苓雅區政南街6號5樓)。
- 未能及時出境前申請,比照國內一般役男方式線上申請『短期出境』 4個月內未補繳交文件者,視為一般役男徵處。
二、役政用華僑證明書申辦文件請上僑委會官網或電洽: 僑委會02-23272600
三、僑民役男入出境申辦請上內政部移民署官網或電洽各服務站: 高雄服務站:07-715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