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宣導:天災警報發布時,漁民朋友們請務必落實各項漁業防災準備措施
為因應災後協助漁民盡速復建復養之相關作業程序,如有災損情形發生,請使用農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即時拍攝及上傳,作為救助申請案件的佐證資料。
上傳內容應包含:
並請向本所通報災損,以利呈報速報。
APP下載:
請至農業部官網(www.moa.gov.tw)相關網站 > e專區 > 農業Apps > 「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下載使用。
發佈日期: 2025-09-04 13:29:16
發佈單位: 清水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qingshui.taichung.gov.tw/3770148/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