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使用宣導
為因應災後協助漁民盡速復建復養之相關作業程序,請鄉鎮市公所及漁會協助向漁民進行推廣,於漁業天然災害發生後務必使用農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即時拍攝及上傳,作為救助申請案件之佐證資料。
發布日期: 2025-09-15
發布單位: 元長鄉
依據: 雲林縣政府114年9月3日 發文字號:府農漁二字第1140565481號函辦理。
重點:
- 請於漁業天然災害發生後務必使用農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即時拍攝及上傳。
- 上傳內容應包含可識別位置背景之災損情形及相鄰養殖區或漁具設施等。
- 向轄內公所通報災損以利呈報速報。
- 請各公所每週將勘災結果報請縣市政府函轉農業部。
原始連結: https://yuanchang.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2270&s=56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