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地籍圖重測結果自114年9月30日起陸續公告
發佈日期: 2025-09-12 03:19:00
發佈單位: 內政部
原始連接: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9&s=331673
114年度地籍圖重測結果公告,將自114年9月30日起陸續公告(詳如附件),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期間內,攜帶地籍圖重測結果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等,至公告場閱覽重測後之地籍公告圖、地籍調查表及重測結果清冊或於重測便民服務查詢系統(https://cris-nlsc.moi.gov.tw,僅限於公告期間開放)查詢。
土地所有權人若認為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土地法第46條之2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土地登記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逾公告期間未經聲請複丈,或複丈結果無誤或經更正者,土地登記機關應即據以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
各地籍圖重測區結果公告預定起始日期如附件,如有更動,應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