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釐清丁種建築用地設置宿舍規範
發佈日期: 2025-09-11 15:35: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88516
苗栗縣政府工商處表示,針對近期外界關注「工業區外丁種建築用地專區設置移工宿舍」的規範疑義,縣府已依規定予以釐清,並強調必須依土地編定來源及相關法令規範辦理,確保用地合法使用,同時兼顧產業發展與勞工住宿需求。
工商處指出,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丁種建築用地若屬第 1 次編定,可依規作為工業設施使用,其細目包含「附屬員工宿舍」及「其他工業設施」,並須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若為經變更編定之丁種建築用地,則應依計畫原核定用途辦理,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是否符合原計畫使用範圍。
亦強調工業區外丁種建築用地若要專區設置移工宿舍,必須先確認用地屬性及計畫核定內容,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土地主管機關審查認定,避免違反土地使用規範。
縣長鍾東錦表示,苗栗縣是重要的製造業及加工出口據點,為企業提供穩定人力資源十分關鍵,但同時必須依法行政,避免因違規使用土地影響產業形象與發展,也指出「我們支持企業改善員工住宿環境,但更要確保用地符合法令,讓產業成長與地方永續發展能夠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