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丹娜斯颱風及七二八豪雨受災店家、攤 (鋪) 商援助方案,自114年9月8日開放受理申請
發布單位: 北港鎮公所
單位: 建設課
一、申請對象: 具稅籍登記的之受災商業店家(營業項目符合GS大類,且狀態為營業中)、雲林縣政府列管傳統市場攤商(舖)位使用人。
二、補助內容: 針對受災店家因颱風災害造成之招牌、展示架、攤舖等生財器具毀損,經審查通過提供補助援助一萬元。
三、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店家受災照片或受災證明書。
- 切結書
- 受款帳戶存摺影本。
- 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領據
四、受理對象:
- 雲林縣政府列管傳統市場送本所建設課收件。
- 已辦理營業稅籍登記之一般店家,得自行檢具申請資料逕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工商行政科(6402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或本所建設課收件。
五、如有填表單上相關問題,請致電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工商行政科05-552222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