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公告漁船(筏)所有人或船(筏)主為本縣縣民,且於112年9月1日前設籍本縣轄以外漁港之漁船(筏),不受本府111年4月20日府農漁一字第1112514622A號公告自111年5月15日起至113年5月14日暫停寄港業務之限制」
發佈日期:2023-09-05 09:23:45
發佈單位:烏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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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wuri.taichung.gov.tw/3171017/post
依據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112年9月1日中市漁行字第1120004820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