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發佈日期: 2025-09-09 11:25:00
發佈單位: 桃園市
原始連接: https://www.tycg.gov.tw/NewsPage_Content.aspx?n=7&s=1579322
一、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本案自114年9月8日起始開放民眾申請。
二、檢附內政部公告供參閱(如附件)。
內政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