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農業淨零排放,即日起「112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增列「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補助措施」,請農友踴躍申辦
發佈日期:2023-07-19 08:56:01
發佈單位:烏日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wuri.taichung.gov.tw/3129238/post
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2年7月18日中市農作字第1120028325號函辦理。
旨揭措施執行方式如下:
農民申請電動農機補助時,於申請書上登記「申請汰舊換新補助」,併附同機種燃油農機「農業機械使用證」影本及「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同意書」,該燃油農機購置日期應於民國107年(含)以前。
為鼓勵農民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該申請案政策配合度積分核予5分。
農民於申領農機補助款前,至各區公所報廢燃油農機,並取得「農業機械使用證繳銷收據」,併申領補助所需之其他文件向原受理單位辦理驗收核銷作業。
農機補助受理單位將前揭「農業機械使用證繳銷收據」及「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同意書」,併核銷文件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各區分署申撥補助款後,再將補助款轉匯農民。
計畫相關資訊與表單,置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