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112年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
發佈日期:2023-06-26 09:15:09
發佈單位:烏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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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wuri.taichung.gov.tw/3105214/post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112年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
旨揭補助要點重點摘略如下(餘請詳閱後附文件):(一)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 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具有原住民身分及就讀公、私立小學(一年級以上)、國中及日間部高中/高職生。2、 需取得本市之低收入戶或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之家庭。(二) 受理期間:1、 第一次申請:每年7月1日至7月25日。2、 第二次申請:每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三) 應備文件:1、 申請書一份。2、 領據乙份。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本學期在學證明書(擇一)。4、 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5、 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6、 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7、 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8、 繳費收據正本(應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1) 當年度1月至6月,為第一次申請繳交繳費收據範圍。(2) 當年度7月至12月,為第二次申請繳交繳費收據範圍。
申辦旨揭補助所需相關申請書件,請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官網查詢(http://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