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勞動部辦理 114 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9月5日開始受理申請。
發佈日期: 2025-09-09
發佈單位: 莿桐鄉
主旨: 勞動部114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14年9月5日起受理申請,至114年10月14日截止。失業勞工朋友可以選擇郵寄或是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紙本申請書及申請資訊宣傳單放置於本所服務台供民眾自由索取。
說明:
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第1、2項條件):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4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於114年7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經勞保局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 於 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經勞保局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7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3) 於 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經勞保局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 於 114年9月5日至114年10月14日非自願離職,且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4年11月13日以前,經勞保局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補助。)
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補助標準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5,000元。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6,000元。
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其他未盡事宜,請參閱補助申請書及「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或洽詢就學補助受理專線:02-25007259 勞動部諮詢專線: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