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優惠稅率及減免申請期限倒數,請把握時間於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2025-09-08 15:51:00
發佈單位: 桃園市
原始連接: https://www.tycg.gov.tw/NewsPage_Content.aspx?n=7&s=1579156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4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若土地所有權人持有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停車場用地、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要件,或無償提供公共通行作道路、騎樓使用等減免稅要件,把握時間於地價稅開徵日40日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者,當年度就可以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若超過期限申請,則須至次年度才能適用。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但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可適用2‰優惠稅率,與一般用地比較稅額至少相差4倍。該局特別提醒今年有取得房屋(例如:買賣、贈與、繼承)的民眾,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包括房屋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由本人或前開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情形,在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範圍內,請記得要在114年9月22日以前提出書面申請,或利用線上申辦服務,於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 (https://tytax.tycg.gov.tw)、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省時又方便。
稅務局提醒,已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者,如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之原因未變更,免重新申請,倘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之原因或事實已消滅(例如:全戶戶籍遷出或出租、營業等),應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恢復徵稅。
如對地價稅倘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稅務局總(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 總 局:(03)3326181分機23622368
-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102110
-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102106
-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110114
-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102108
如有任何疑問或建議,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21172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