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114年香蕉採購加工措施,徵求加工單位採購加工
發佈日期: 2025-09-05 00:48:00
發佈單位: 義竹鄉
原始連接: https://yijhu.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815&s=1259653
為推動「智慧韌性、永續安心」政策,提升農業轉型與升級,打造農業生態鏈,公告徵求114年香蕉加工單位。
採購期間: 114年9月2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加工期間: 114年9月2日起至114年10月14日止。
加工用途及產製項目: 香蕉澱粉、香蕉乾、香蕉泥、香蕉餡、香蕉脆片、香蕉薯條、香蕉汁、香蕉蜜餞、香蕉冰淇淋、香蕉冰磚、冷凍截切或其他經審查認可之香蕉加工品。
申請方式:
(一) 由加工單位至農糧署「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系統」(https://fvc.afa.gov.tw/)填報與檢附相關資格證明申請帳號,並填報本次採購來源等資料,由事業登記所在地之分署(含辦事處)確認後,始得辦理採購加工作業。
(二) 加工單位於公告採購期間內,依每日實際採購量,當日至系統填報並上傳進貨相關證明,其累計採購量將作為該單位申請量;另各加工單位總累計採購量達公告執行目標量時,即停止填報。
獎勵補助標準:
(一) 加工單位以每公斤15元(含)以上採購黃熟香蕉或每公斤8元以上採購青香蕉,農糧署依核定量補助供貨單位集運費2元/公斤,加工單位加工處理費2元/公斤。
(二) 最低申請量10公噸(含)以上始予補助。
(三) 供貨及申請加工單位倘為同一單位,補助款僅能擇一領取。
依公告事項完成採購加工且經查核無誤後,得由授權執行單位依實際核定量採分次給付或一次給付補助。屆時請加工單位及供貨單位備齊相關憑證與文件,並由加工單位彙整確認後,寄送中華民國果菜合作社聯合社辦理核銷與撥付款項。
補助對象及資格、查核方式、獎勵補助撥付條件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請依農糧署114年2月24日修訂「輔導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獎勵計畫作業規範」辦理(請至農糧署網站首頁/農糧業務/農產品加工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