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岡壩水質水量保護區113學年度勤學優秀暨特殊才藝獎學金受理申請
發佈日期: 2025-09-04 11:57:44
發佈單位: 新社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xinshe.taichung.gov.tw/3770031/post
一、 依據本區獎學金設置及實施要點辦理。
二、 獎學金申請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逾期申請不予受理。
三、 申請學生必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區以下水質水量保護區域範圍內,且經「水庫集水區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查詢系統」確認核可:
1. 中和里、慶西里、東興里。
2. 福興里:第一鄰至第十一鄰、第十九鄰。
3. 協成里:第三鄰。
4. 月湖里:第二鄰至第七鄰。
5. 復盛里:第一鄰、第三鄰。
6. 中正里:第一鄰、第二鄰、第四鄰至第六鄰。
四、 申請學生也須操行優良且學業成績達以下標準:
1. **國民小學組:** 中年級(含)以上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國小四年級以上才能提出申請)
2. **國民中學組:** 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
3. **高級中等學校組:**
* 普通型高中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七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
* 技術型高中(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之一、二、三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七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或學群不及格者。
4. **特殊才藝組:**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具某項特殊才藝,個人獲得全市以上競賽得獎特優、優等、甲等者。
五、 須檢具以下相關資料(應備文件):各款文件均為一份。
1. 申請書(如附件)。
2. 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 在學證明正本或畢業證書影本。
4.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成績單並加蓋學校證明章。
5. 特殊才藝得獎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正本勘驗後歸還。
6. 其它證明文件。
六、 本奬學金不得與其他政府相同性質補助之公務預算重複領取。